摘要
采用文献资料、社会调查、逻辑分析等方法 ,对我国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体制目前所处的困境及向竞技俱乐部体制转化的可行性做了相应研究。认为以竞技体育俱乐部的形式来发展我国高校竞技体育是可行的。可以借鉴体育职业化的一些做法 ,将学校独资或学校与企业合资成立的竞技俱乐部 ,建成集科研、训练、学习、产业为一体的综合性实体 ,在培养优秀大学生运动员的同时 ,也可为学校和企业创造其他方面的财富。应尽量为新的大学体育管理模式创造更好的生存环境 ,诸如给予一定的宽松政策 ,大胆改革竞赛体制等。改革后的高校竞技体育俱乐部 。
出处
《山东体育学院学报》
2000年第4期85-88,94,共5页
Journal of Shandong Sport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