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产后出血是产科常见的并发症,如延误治疗可危害产妇的健康,重则可致死亡。1992年天津市产后出血病死率为4.12/10万,因此如何准确而简便地评估产后失血量,以期早发现、早诊断、早处理,实为预防产后出血的关键。 1986年以前,国内对产后出血量的定义尚未统一,如王淑贞定为产后24小时出血量≥400ml,柯应夔定为≥500ml,称产后出血。1986年在南宁召开了第三届全国产后出血研讨会,1987年在西安召开第四届全国妇产科学术会议,通过大量资料表明,产时产后2小时(从接生起到胎儿娩出后2小时)累积失血量≥400ml,产时产后24小时(从接生起到胎儿娩出后24小时)累积失血量≥500ml,称产后出血;且产后2小时失血量不论哪种分娩方式均占总出血量的80%,因此作好产时产后2小时监护工作。
出处
《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
CAS
CSCD
1993年第4期207-208,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Practical Gynecology and Obstetr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