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专利产品平行进口概述
平行进口(parallel importation),又称灰色市场进口,是相对于完全合法的白色和完全违法的黑色的中间状态①.专利产品的平行进口,根据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Wegner教授的说法,是指一国未经授权的进口商,在某项专利已获进口国法律保护的情况下,仍从国外购得专利权人或其专利被许可人生产制造或销售的此项专利产品输入该进口国销售的行为.在理解平行进口时,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这里的产品应作广义理解,包括专利产品和使用专利方法直接生产的产品;其次,该产品是在该进口国享有专利权的产品;再次,该产品在出口国并没有侵犯出口国权利人在该国的专利权;最后,其进口行为没有得到进口国权利人的许可②.上述特点在1998年欧共体法院判决的希尔豪特诉哈特劳尔案中得到了充分体现③.
出处
《科技与法律》
2002年第2期72-76,共5页
Science Technology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