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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与政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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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府属性与政府职能 政府的属性基本是两种:阶级性和社会性。对于政府的阶级性,我们有深刻的认识,对于政府的社会性却认识不足。 人类社会先有公共事务的管理,后有国家和政府。国家和政府建立以后,并不是取消了管理公共事务的社会职能。相反,“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维持下去。”在政府的双重属性中,社会性是基础。所谓社会职能,就是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例如对于经济、教育、公共交通、公共卫生、公共医疗、环境保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
作者 汤永安
机构地区 原常州市人大
出处 《江苏经济探讨》 北大核心 1994年第5期5-8,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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