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株连”好
出处
《社会》
北大核心
2001年第8期1-1,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Sociology
-
1龚世杰.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四十八次会议[J].天津人大,2006(7):39-39.
-
2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J].新法规月刊,2004,0(1):30-37.
-
3之风,蓝仁侨,陈庆中,林勇,王继强,杨玉根,陈岱,德仁,翁德芳,薛青,林桂兰,武仁.信息短波[J].人民政坛,2005,0(7):36-37.
-
4《天津市城市规划条例》解读[J].天津人大,2006(9):27-28.
-
5左祥琦.妻子受到丈夫的株连[J].中国人才,2001(5):16-17.
-
6徐亚群.请不要“株连政策”[J].中小学心理健康导航,2009(4):33-33.
-
7太原市城市规划条例[J].太原市人民政府公报,2004(2):14-20.
-
8黄华华.广东省人民政府令[J].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04,0(23):2-2.
-
9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的决定(2003年11月13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J].新法规月刊,2004,0(1):27-29.
-
10刘升.“婚姻株连”:理解农村光棍现象的一个框架——基于豫南Q村“光棍成窝”现象的调查[J].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14,36(3):98-105. 被引量: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