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年金计划通常有两种模式:确定给付制(DB)和确定缴费制(DC),我国采取的是 DC 计划。在西方国家,DB 计划占据优势,但20世纪70年代以后,出现了从 DB 计划逐步转向 DC 计划的趋势。DB 和 DC 计划各有千秋。DC 计划的推行,主要得益于强有力的税收优惠支持。因此,我国应着力制定、完善和切实推行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在目前税收优惠政策不完善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下,规定只采用 DC 计划,并不适宜所有的企业,应赋予企业选择企业年金计划模式的权利。
出处
《经济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5期51-55,共5页
Business and Management Journal ( BMJ )
基金
受"中流与喜马拉雅发展基金会"(台湾)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