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该案的案由是,罗克威·肯特出国前往英国并参加在芬兰赫尔辛基举行的"世界和平委员会"会议,但国务院负责颁发护照的官员拒绝发给其护照,理由是肯特是共产党员并且长期信仰共产主义,一贯坚持共产党的路线.肯特对此表示不满,向护照主管机关提出申诉,遭到拒绝.护照颁发部门要求其递交一份永远不得参加共产党的证誓,否则不能向其签发护照.肯特认为政治信仰不得成为限制其出入国境自由的理由,因而拒绝了护照颁发部门的要求,并向地方法院提起控诉,请求法院保护.参见:American constitutional law-cases and text,p107.
7否则不能向其签发护照.肯特认为政治信仰不得成为限制其出入国境自由的理由,因而拒绝了护照颁发部门的要求,并向地方法院提起控诉,请求法院保护.参见:American constitutional law-cases and text,p107.
8肯特认为政治信仰不得成为限制其出入国境自由的理由,因而拒绝了护照颁发部门的要求,并向地方法院提起控诉,请求法院保护.参见:American constitutional law-cases and text,p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