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些年来,一种新的立法现象正在形成,这是一种不同于传统管理型立法的立法现象,我们将其称为促进型立法。促进型立法具有许多新的特征,首先,它是国家干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的手段;其次,在现阶段,它将成为管理型立法的重要补充;再次,它倡导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参与;最后,促进型立法对法律责任的规定也有特殊性。因此,我们认为,促进型立法是人类立法史上的一个全新的现象,在某种意义上,它是人类寻求新型法律规范途径的结果。
出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3期100-106,共7页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