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清时期,道教的审美思想通过大量的文学作品宣传,进一步渗透于社会文化生活之中。道教的美学观念与许多文学艺术形式相结合,由此得到具体化、形象化的艺术表达。“苦—乐”的道教美感转化论通过戏剧、小说、诗歌等文学艺术形式否定了功名、事业、家庭等传统的价值观念,体现出人应超越浮生,及早修行,获真成仙才是人生之大美大乐的道教审美思想。丑—美的道教美感转化思想在明清文学小说作品中也转化为一种独特的文艺美学判断—“德”的美(道之美)才是更高的、真正的美。
出处
《宗教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期31-35,共5页
Religious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