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2003年6月27日发布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通知,虽然揭开了新的一轮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序幕,但由于本次改革从总体上看只是在原有制度基础上的修补,没有从根本上重构农村信用社制度,仅是一种有限的改革,农村信用社的产权难以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能完善,“花钱买机制”很难实现。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就必然解放思想,因地制宜,大胆实践,科学设计农村信用社的制度,才是真正抓住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根本,也才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唯一原则。
出处
《金融与经济》
北大核心
2005年第8期64-66,共3页
Finance and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