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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农业和资源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草案)》的审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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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农业和资源环境保护委员会收到省人民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后,于6月下旬和7月上旬组织力量赴杭州、温州、嘉兴、绍兴、丽水五市及部分县(市、区)征求意见。6月30日又听取了省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7月6日,省人大农业和资源环境保护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办法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出处 《浙江人大》 2006年第9期96-9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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