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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立法中若干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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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人大的重要职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体现和有力保证。为了规范和保障这项权力的有效行使,近年来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始了有关立法的尝试。由于这项法规所调整的对象是地方人大与本级其他国家机关职权的划分,各方意见分歧较大,以致许多地方至今仍未能将其列入立法计划;有的地方虽已搞了多年,却仍迟迟不能出台;个别地方在常委会三审之后却还要面对重来的尴尬局面。
作者 李立秋
出处 《中国人大》 2002年第13期19-22,共4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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