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2005年8月1日开始,国家将对瓷砖、涂料、混凝土防冻液等3类产品实施3C强制认证制度,凡未经强制性认证的这些装饰、装修产品不得出厂销售、出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这一规定的实施对我国广大陶瓷砖企业产生了较大影响。为了帮助广大企业深入了解这一规定的详细情况,我们在本栏目近几期里将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瓷质砖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以及如何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等进行系列报道,以使企业有更深刻的认识,在生产、经营、出口此类产品时建立更有效的措施。
出处
《陶瓷》
CAS
2005年第9期37-41,共5页
Cera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