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背景
欧盟药品补充保护证书(SPC,Supplementary Protection Certificate),由欧洲议会于1992年颁布通过((EEC)1768/92)1,并于1993年生效,是一项旨在补偿药品专利权人在寻求上市行政许可中损失的专利保护期而实施的延长保护期的制度,目的在于确保药品开发商收回研发投资并实现利益最大化.此前,美国和日本分别已早于欧盟实施了相应的保护制度体系,例如美国的1984年颁布了"药品价格竞争和专利权期限补偿法"(Drug Price Competition And Patent Term Restoration Act),为药品专利权人提供了专利补偿期,其中根据该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包括人用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和颜料添加剂专利,1988年又将补充保护延伸至兽药领域2.日本1987年开始实施补充保护制度3,适用范围包括人用药或兽药,人用或兽用诊断试剂或材料,不适用于医疗器械或装置.
出处
《电子知识产权》
CSSCI
2005年第10期42-45,共4页
Electronics Intellectual 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