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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农民增加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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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2006年起,中央和地方财政将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资金,分别从原来的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20元,农民每人每年交纳的合作医疗资金仍为10元。这样,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将有50元的合作医疗专户资金。
出处 《农村财政与财务》 2005年第11期39-39,共1页 RURAL FINANCE AND FINANCIAL AFF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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