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7年7月,圆桌审判在我国少年刑事审判中第一次被尝试,经过八年的探索与实践,各地少年法庭形成了各有特点的圆桌审判的经验,促进了圆桌审判方式的进一步发展。圆桌审判已成为少年审判工作中的一个亮点与特色。然而圆桌审判中仍面临着无法可依、没有配套的专门法庭与设备、各地做法不统一、社会评价有分歧等诸多矛盾与困惑。有些地方的圆桌审判探索陷于停顿甚至取消。本文试图对圆桌审判方式进行理论论证的基础上,探讨在司法实践中与其他审判制度的衔接及自身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出处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05年第6期45-50,共6页
Issues on Juvenile Crimes and Delinquen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