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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社新增股金管理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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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是存在新增股金户“冻结”,“不出不进”的现象。最近,人行齐市中心支行专项检查组在某县农村信用社检查中发现,该社截止2004年11月30日增资扩股总额为7115万元,除了对“老股金”到期正常退股外,其余部分在股金户全部“冻结”。按银监发[2004]23号文件股金管理第二十三条中规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社员(股东)持有的资格股同时满足一定条件,可以办理退股。剖析以上现象原因:一方面是为了完成任务和硬性指标,一昧地保住额度不下降,故被动地采取了“一刀切”的做法;另一方面对“退股”总是心有余悸,怕引起股金额度不稳定。其后果:一方面股金“冻结”往往会引起股民疑虑;另一方面一些新股民入股无门,影响了新股民入股的积极性,致使股金额成为“死数”。闻此,股金管理在控制限额的同时,也应实行“活化”管理。
作者 田宏威
机构地区 人行甘南县支行
出处 《黑龙江金融》 2005年第11期81-81,共1页 Heilongjiang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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