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国家教育部制订,于2003年5月向全国颁布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4月第1版),是一份由我国最高教育行政部门制订并公开颁布全国各地,要求广大高中教师必须认真实施的有关高中语文教育的高级文件。这也是第一份以高中“语文课程标准”的名称进入全国所有高级中学,要求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督促所有高中教师按“标准”施教以求达到“课标”要求的“法规性”文件。
出处
《语文教学之友》
2006年第1期12-1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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