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全国首轮试点改革省份之一的山东省(泰安市)所属120多个农村信用社的股权设置、法人治理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实地调研表明:产权改制后农村信用社经营状况明显好转,资本收益显著提高,存、贷款数量大幅度上涨,同时盈利能力稳步提升;农村信用社账面不良贷款呈稳步下降趋势;农村工商业的贷款规模迅速上升,而且占据的比例越来越大。农村信用社此轮以县为单位统一法人体制的改革,总体上讲是利大于弊,但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求进一步落实“因地、因社制宜”的基本原则,寻求适应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产权体制及运行组织模式;改制后各地农村信用社的盈利能力仍存在很大差别,中央银行票据兑付条件应当进一步具体化;地方政府在化解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资产方面几乎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如何将税收减免与支持“三农”挂钩是亟待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
出处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1期10-15,共6页
Journal of Hu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基金
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04AJJ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