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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 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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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月中旬,全省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全面结束,各级人大特别是县、乡人大进了不少新同志,许多同志对人大的知识和业务很陌生;监督法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如何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规范人大工作需要认真研究;乡镇人大的体制也发生了变化。以前,乡镇人大设立专职人大主席,现在是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主席主持乡镇人大的日常工作,而多数副主席是新选任的,基本上都没有从事过人大工作。因此,笔者认为,要以学习贯彻监督法为切入点,努力做好换届后的县、乡人大工作。
作者 陈连刚
出处 《人大论坛》 2007年第5期12-1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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