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68年7月签署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中规定了有权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只能是联合国五个常任理事国,其他国家都是"无核国家",有义务不发展、不制造核武器。但是到2005年底,世界上已有八、九个国家拥有核武器,大约27000枚核弹头,这样多的核武器足以使地球毁灭若干次。制止核扩散、维护国际安全成为当今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目前,制约核扩散的国际法机制主要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和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为核心。围绕着这两个核心还存在着一些其他的条约和机构。但是,这个国际法机制并不完善,存在很多问题。
出处
《国际关系学院学报》
2007年第6期31-36,共6页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