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01—1911年的清末新政是清政府实行的一场自我挽救的改革运动。从社会变迁的角度来看,这场改革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性。但从结果看,新政不仅没有帮助清政府实现自救的目的,反而加速了它的灭亡。清政府以旧人办新政,改革者藉改革之名,牟取暴利,争权夺利、贪污受贿,生活腐化等多种腐败现象相因相成,愈演愈烈,最终导致腐败恶性发作,不可救治。腐败葬送了改革,也埋葬了清王朝。
出处
《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4期111-116,共6页
Journal of Shand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