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法律文化的负面影响,加之专门化的涉农司法制度的缺失以及基层司法管理体制的滞后,我国农村的司法建设一直落后于农村经济和政治建设。司法救济不力不仅会使法治观念本来就淡薄的农民失去对法律的信仰,而且也会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此,必须加强涉农司法体制改革、农村司法制度的创新和基层司法队伍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撑。
出处
《理论导刊》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期98-100,104,共4页
Journal of Socialist Theory Guide
基金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社会主义新农村司法制度的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07SK058)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