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海市中小学语文课程标准(试行稿)》的课程总目标要求中,关于阅读现代文的能力要求如下:能把握文本的主要内容和作者的思想感情、基本见解,有个人的体验与发现:能赏析、评价文学作品,形成健康的审美情趣……近四年的中考中,对这一能力的考查形式有两类:(1)直截了当要求作出评价或感受,即要求以150宇或80宇或70字的“小作文”形式出现。(2)隐含在其他形式中,如仿写、拟标语(2003年中考第19题)、补充型、描写手法的转换型(2003年中考第23题)、论辩型(2004年中考第19题)。
出处
《语文教学通讯(初中)(B)》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期52-54,共3页
Bulletin of Chinese Language Teac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