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农户家庭决策的角度分析,家庭决策的基础是尽可能地利用家庭内部成员的分工优势,使家庭收益最大化。当非农就业机会出现后,农户是否流转土地及其家庭经营特征取决于家庭拥有的初始土地资源、家庭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农业与非农业的综合比较利益等。结果可能是:尽管存在家庭成员的非农就业,但并不发生土地流转,农户经营兼业化。在当今中国,由于农户人均及户均土地资源有限、农户有着足够的农业劳动能力、农业经营有着相对较高的综合比较利益等,基于家庭收益最大化的考虑,农户决策的结果是:部分家庭成员非农就业,家庭成员内部分工,农户经营兼业化。
出处
《中国农村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0期13-21,共9页
Chinese Rural Economy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征地制度改革与农地产权制度创新研究"(项目编号:07BJY09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