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认为,市场导向强、管理水平高且重视创新的诸多企业(如跨国公司研发机构、VC/PE等)的具体地域(城市)投资决策,应能较准确反映该地(市)经营环境乃至创新环境的优劣;而它们的具体选择标准和实际行动表现,应能为我们选择判定创新型城市的构成要素提供可靠的分析基础。笔者据此选定了构成创新型城市的三类要素——高流动性要素(A)、可建构类要素(B)、基础类要素(C),并明确指出C类要素(即市场规模等)是在根本上起决定作用的要素。
出处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学报》
2008年第6期42-48,72,共8页
Journal of Nanjing Party Institute of CPC and Nanuing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