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宪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经历了《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的变迁及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的修改历程。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从"资本主义的尾巴"到"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再到需要"毫不动摇"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后到进行"平等竞争"和受到"平等保护"的享受国民待遇的市场主体。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历程,就是对社会主义认识不断深入的过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不断发展完善的历程。
出处
《经济问题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27-32,共6页
Inquiry Into Economic Issue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改革以来中国私有财产权演进模式比较研究"阶段性成果(08JC7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