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事、经济案件执行程序中,经常发生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满足多数债权人的债权的情形,这就必然导致执行中"粥少僧多"的矛盾。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民事诉讼法适用意见》规定的执行分配制度是解决这一矛盾的较好对策。鉴于执行分配制度是一项新确立的执行制度,且《民事诉讼法适用意见》有关执行分配的规定十分简扼,本文从确立执行分配制度的现实必要性和理论依据、参与分配的申清人及其参与分配的条件、参与分配的原则和顺序等三方面对这一执行制度作了比较全面的阐述和探讨。
出处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1995年第2期150-154,共5页
Nanjing Universit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