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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以党建促“土地流转”健康发展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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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如何贯彻落实好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确保农村土地流转健康发展,成为各级党组织亟需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去年以来,枣庄市山亭区实施了以建立土地合作社、建立土地合作社党组织,增加农民收入、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为主要内容的“双建双增”党建工程,走出了——
作者 李勇
出处 《支部生活(山东)》 2009年第5期22-2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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