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被告人刘志华,曾用名易希森,男,1949年4月6日出生,原系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曾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关村科技园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6年11月30日,被依法罢免人大代表职务)。2006年12月11日,因涉嫌受贿犯罪被逮捕。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
2009年第3期26-28,共3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Procuratorat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