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偏远民族地区农村再一次处在诸多利益分化调整时期,各种利益要素在分化与结构整合之间出现失衡与失调现象,社会矛盾和非稳定因素得以产生,群体性事件呈上升趋势。民族地区群体性事件既有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影响偏远民族地区农村社会稳定的负面作用,同时也有宣泄群众不满情绪、缓解偏远民族地区农村社会矛盾、强化社会整合的警示作用。因此,在研究民族地区群体性事件的治理对策时,要坚持以构建民族地区城乡"和谐"发展为根本出发点,以加强偏远民族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内容,提高偏远民族地区农民和基层党政干部的法律素质为重要措施,畅通偏远民族地区农村民意诉求渠道为重要途径,以建立多种形式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为重要手段。
出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95-98,共4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Administration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