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杀死无辜 判死刑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近日,亳州中院依法做出判决,判处因犯故意杀人罪的被告人魏建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魏建平,男,亳州市谯城区人,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08年7月1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4日被逮捕。
作者 杨国明 李震
出处 《江淮法治》 2009年第14期34-35,共2页
  • 引文网络
  • 相关文献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