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企业:
为促进光伏发电产业技术进步和规模化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C2005344号)、《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发改能源(200732174号)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063237号),中央财政从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
出处
《太阳能》
2009年第8期6-7,共2页
Solar Ener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