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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17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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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提高认证有效性,维护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出处 《中国认证认可》 2009年第9期8-13,共6页 China Conformity Assess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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