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9年10月2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的零售指导价格,共涉及2349个具体剂型规格品种。调整后的价格从2009年10月22日起执行。其中,与现行规定价格比,有45%的药品降价,平均降幅12%左右;有49%的药品价格未做调整;有6%的短缺药品价格有所提高。同时,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地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群众不用再支付原来需要承担的15%加价部分。
出处
《中国药物经济学》
2009年第5期90-90,共1页
China Journal of Pharmaceutical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