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出发,我国应建构未成年人轻罪前科消灭制度。由于未成年犯罪人的特殊性,建构成年人轻罪前科消灭制度正逐渐成为一个世界性趋势。对未成年人应予以特殊保护,已经逐渐成为现代各国的共同理念。本文认为,我国建构未成年人轻罪前科消灭制度,首先需要在立法方面完善、修改立法规定,其次可结合正在实施的社区矫正制度,寻求制度配合,还应当在我国培育宽容的刑罚理念。
出处
《当代青年研究》
CSSCI
2009年第12期69-74,共6页
Contemporary Youth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