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首批创业板上市的28家公司的治理结构呈现出家族化的特征,表现为股权高度集中于创业者群体,无法形成权力制约与均衡;公司主要经营管理权掌握在家族成员手中,管理层高度控制公司;家长式管理决策,公司治理中面临"亲情束缚"。据此,未来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时,应竭力"去家族化",逐步改良股权结构,引入机构投资者;完善创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构建有效的退市制度,完善外部制约因素。
出处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CSSCI
2010年第3期31-36,共6页
Journal of Henan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