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政府组织系统对扶贫资源进行分配、管理和运作,是中国解决农村贫困人口贫困问题的一大特点。然而实践说明,政府主导的扶贫行动目标经常发生偏离和转换。由于实际参与扶贫的政府组织系统、扶贫项目及资源流向的操作设计、扶贫对象等方面存在问题,导致扶贫资源经常流向非目标群体或领域。为提高扶贫效果,减少扶贫目标的偏离与转换,我国政府已对农村扶贫政策与制度进行了创新性调整,本文提出,还需要对扶贫具体行动作出对应性调整,包括更新扶贫资源的承接载体、实现扶贫行动主体的多元化等。
出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122-126,共5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Administration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