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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供销合作社主渠道作用的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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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实行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多条流通渠道、少环节和开放式的流通体制和在多渠道经营的条件下,有些同志认为不宜再提供销合作社是农村市场的主渠道了,而应该强调优胜劣汰的商品经济竞争规律。然而,无情的现实摆在我们面前,任凭多渠道“大战”的后果是:农产品价格暴涨,货币投放剧增;经营环节增多,供求矛盾加剧,商业道德败坏,伪劣商品成灾;农民叫苦不迭,市场混乱一片。在目前治理整顿的社会环境下,对这种现象进行反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们忽视了供销合作社在农村市场上的主渠道作用。因此,对供销合作社主渠道作用的重新认识很有必要。
作者 葛光明
出处 《山西财经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2期1-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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