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警察不安全行为是指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发生的、引发社会负面影响的差错和不规范行为,它可以区分为警察组织不安全行为和警察个体不安全行为两种。警察组织不安全行为产生的原因有:枪支管理失当引起的警察不安全行为;案件指挥失误引起的警察不安全行为;观念错位引起的警察不安全行为;管理粗放与组织编制不足引起的警察不安全行为;后勤装备管理失误引起的警察不安全行为。警察个体不安全行为产生的原因:安全意识薄弱;查缉战术运用欠佳;驾驶技能不适应公安工作的需要;生理心理素质差;执法水平不高,相关的法律条文不稔熟。完全消除警察不安全行为是不可能的,只能通过各类安全教育把警察不安全行为控制在社会可接受的范围内。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32-37,共6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