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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对外省入晋旅游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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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扩大旅游消费,鼓励外省旅行社组团来晋旅游.推动全省旅游业发展,近日,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出台了《关于暂缓征收外省旅行社组团入晋旅游客运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通知》,对16人(含)以上、来我省旅游的团队所用具有合法旅游客运资质的外省旅游车辆,暂缓收取我省境内所有高速公路通行费,不包括空驶车辆及人数不达16人的车辆。
出处 《山西财税》 2010年第11期24-2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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