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伴随着企业规模扩张和股权制度的发展,委托代理机制渐渐成为公司治理的主流模式,然而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目标的不一致性,代理人有时会做出有损委托人利益的行为。通过实施股权激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代理人对委托人经济利益的侵蚀,实现企业经营者与股东利益趋同,有利于培养职业经理人队伍,进一步降低代理成本和监督成本。以股权激励为主体的薪酬制度已基本取代了以年薪加职务消费为主体的传统薪酬制度。但是伴随着各种财务舞弊案件的曝光,学者将更多的研究目光投注在这一领域。
出处
《会计师》
2010年第12期57-58,共2页
Accoun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