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古到今,中外学者把权力的来源分为三种情形:君权神授、权力来源于自然、权力来源于人。权力合法性的依据在于人民通过法律授权,国家的一切权力只能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授予,超越宪法、法律之上的权力都是无效的。强化有效的权力监督与权力问责,是现代法治状态下对权力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的题中应有之义。
出处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1期38-40,共3页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Chines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