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英国的宪政历程是一个漫长演变的过程,从《大宪章》与《牛津条例》到《人身保护令》与《权利法案》等,是各方利益集团相互斗争并妥协的结果。假如说贵族、议会是从横向维度对王权进行制约,从而体现宪政性质的话;那么在纵向维度对王权有所制约的就是地方自治制度。正如斯蒂芬·L·埃尔金所说:“因此,关于立宪政府政治结构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是关于地方政府的设计。”④探讨中古晚期的地方自治制度可以为我们理解西欧的宪政历程提供另一个视角。
出处
《文史哲》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155-162,共8页
Literature,History,and Philosophy
基金
2008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青年项目"1519世纪英国地方主义研究"(项目编号:08JC770011)
201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英国地方自治政府研究"(批准号:10CSS007)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