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试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从卫生政策与卫生法规的不同特征以及共同作用入手,简要分析了两者的区别和联系。进一步讨论了我国当前在卫生法规与卫生政策建议的相悖现象:一是两者的建设与制定尚不配套,二是两者的概念、特征及作用不明确,三是片面强调了卫生政策的作用。作者认为,为了促进两者的协调统一,应该做到:1.建立卫生立法体系,改变卫生法规滞后于卫生政策现象;2.改善卫生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制度;3.促进两者的协调;4.对卫生法规的修订和补充。
出处
《医学与哲学》
1990年第10期12-14,共3页
Medicine and Philoso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