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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可否对借用的汽车行使留置权?编辑同志: 李某盖房从我处借走人民币五万元,说定三月份偿还,但现已七月仍没偿还。眼下我正借用他的一辆汽车,请问我可否以李某欠款为由,对借用的汽车主张留置权? 读者:亦农亦农读者: 留置又称留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出处 《法制与经济》 1996年第4期42-4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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