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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险投资职能的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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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现代金融业三大支柱(信托、保险、银行)之一的保险.属于再分配范畴.具有分摊损失、组织经济补偿、投资等三大职能。长期以来,我国保险业只注重保费收入,忽视了其所具有的投资职能。虽从1984年开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获准可以组织其暂时闲置的资本金、责任准备金、总准备金等进行投资.但其投资规模、结构等均受到了中国人民银行严格的计划控制。据统计,1991年末全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40.5亿元,资金运用率仅达13.42%.与经济发达国家相比(一般资金运用率为80%
作者 钟爱云
机构地区 中南财经大学
出处 《福建金融》 1993年第8期50-52,共3页 Fujian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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