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广西电力设施保护办法明年起实施 最高罚款五万元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为了适应新时期遏制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行为的需要,2012年1月1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办法》将正式施行。其中,从事危害发电、变电、电力调度设施行为者,最高可处以5万元罚款。
作者 邹婷玉
出处 《广西电业》 2011年第12期61-61,共1页 Guangxi Electric Power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