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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正义标准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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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义的四个主观标准是:给予每人以应得的东西;公平原则与权利;社会秩序;习俗、道德以及法律。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是正义的客观依据。而生产又受制于生产力的发展,所以,生产力是正义的最终根据和最高标准。
作者 倪勇
机构地区 淄博学院学报
出处 《文史哲》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1期105-109,共5页 Literature,History,and Philosophy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 1(美)博登海默(Bodenheimer,E.)著,邓正来,姬敬武.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M]华夏出版社,1987.
  • 2[罗马]查士丁尼,.法学总论[M]商务印书馆.

同被引文献59

引证文献5

二级引证文献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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