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法理学在政治框架限度里已有了相当发展,逐渐从建国初期政治话语的附庸之中解放出来,在对政治话语的追随和演绎之后初步展现了自身的生成逻辑和独立品格。改革开放是法理学发展的新起点。除了各种外在政治事件的促进和互动,法理学的发展有其内在逻辑可循,即大体上经历了"初步苏醒"——打破极左思潮的束缚,确立自身独立学科地位、"不断觉醒"——贡献依法治国理论,承担自身学科使命、"趋向自觉"——对自身发展自觉进行反思这三个过程。历经这些艰难过程,法理学的独立品格正在逐渐形成,其内涵主要是反思与批判的精神,这也是其时代使命所在。
出处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95-101,共7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rovincial Party School
基金
湖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2011年重点项目"黑格洋论中国政制
法律及其精神缺陷"
项目编号:11HDSK015
2011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反思西方话语中的中国法律观二重性>